(名言佳句)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- 張亦絢
作者: 張亦絢
出版社:木馬文化
出版日期:2020/08/05
1. 我們是否將以平等為名,非難愛得多的人呢? (p. 22)
2. 然而戀愛的本質就有不考慮某些人的暴力特質,戀愛時,我們也會體認到自己正不顧某些人(例如其他自己不考慮的求愛者)的意願。(p. 58)
3. 根據匈牙利文學巨擘桑多.馬芮的看法,有種兒時玩伴在我們成人後,仍會扮演品格見證人的角色。其他人的觀感總是沒有玩伴重要,我們在心裡會不斷探詢: 那人會怎麼看我? 那是我們最秘密與最尊重的裁判。(p. 67)
4. 回想起來,真是不可思議: 十七、八歲時,大妳一歲的人就老不堪言,小妳一歲的卻又成了嬰兒—這種對年歲的哈哈鏡反應,真只有後來才會驚覺荒謬。(p. 70)
5. 關於光榮,還有另一個面向,那就是慣性—某些歧視根深蒂固,被歧視的人如果打破慣性,表現出自愛自重,也常會被不公平地說成「過分自負」。(p. 76)
6. 愛說被打壓過的母語的人,常被批評為「太驕傲」,仔細想想,那不過是一份「剛剛好的光榮」,可是因為打破了過去政權在文化中加諸的慣性,再加上人們不容易對自己的「光榮過敏」有所覺察,就會把本應微笑以待的自我肯定或是相互的、族群的支持,視為挑釁。(p. 77)
7. 但這齣劇特別,在於它說,毀滅一個過得不好的人,不是最大的毀滅,所以竭盡所能的復仇,首先要讓所恨對象活在幸福的高峰,然後再毀了這個正覺得生命無比美好,自己備受眷寵的對象。(p. 87)
8. 那時感到「最恨」的是,要長久保持恨意,總是力有未逮。就像要撐住不睡著一樣,讓恨意始終醒著,其實異常困難。(p. 88)
9. 所以長時間的恨,經常不是感情,而是意志的結果。(p. 93)
10. 偶像與群眾的關係,存在高度不對等,我們以為的「認識偶像」,可能一開始,就脫離現實。那是「選擇性認識」—而「選擇性認識」的另一個說法,其實就是,「選擇性不認識」。(p. 107)
11 最關鍵,是去了法國。不要看這裡出了印象派與野獸派,我一開始對整個環境極度不適應,不是天冷,不是食物,而是「除了樹上的葉子是例外,這裡的顏色少掉一大半」—具體的原因不確定,可是相比之下,台灣是個環境色很多樣的地方,在的時候不特別感覺,一旦離開,有了比較,落差就很明顯。(p. 122)
12. 這就是病的雙重性—有些病痛我們自己會賦予某些色彩,但別人不同意;有些病痛則是別人給出評價,但我們自己不覺得—詮釋的拉鋸戰。(p. 137)
13. 阿嘉莎.克莉斯蒂的自傳裡,就曾不慍不火地記下她的姑婆們之類,爭奪誰最柔弱的冠冕,越病,則越女性化。(p. 138)
14. 有些女人是在子女誕生後,才猛然發現,她並沒有在事前被告知,她所要擔負的親職有多繁重與孤單,因此而有嚴重的被欺騙感。(p. 162)
15. 但我確實聽過一些抱怨,認為不懂尊重其他人,「強迫別人像她們一樣覺得小孩很可愛,可我覺得一點都不可愛」—或者,認為這一類的「幸福(?)暴露狂」差不多是種騷擾。(p. 163)